只是她不能说出来。对一个烧杀抢掠又听不懂汉语的洋鬼子,说自己的名字,是件多可怕的事。
他对她做了那样的事,难道要告诉他自己名字,用于广而告之、宣扬羞辱吗?
汉族视乌鸦为“凶兆”,而满族尊其为“神鸦”,源于“乌鸦救祖”传说。相传努尔哈赤被明军追杀时,乌鸦群集其身掩护其脱险,此后乌鸦被清皇室视为护佑政权的祥瑞。
乌鸦在皇宫内城长期聚集,飞起来铺天盖地,成群结队,有专人喂养。
她就是那皇宫里两千个宫女的其中之一。像那些乌鸦一样,默默无闻地存在着,受皇城供养。
宫中月例十两,她俭省些,还能攒些银子,等着出宫给爹娘。
她14岁入宫,家贫,否则,谁会把女儿送进去。
她模样俊些,又懂事伶俐,没被派去做粗使的活儿,给一位不太得宠的小主专项服务,就是司衣宫女,负责小主四季衣物更换、整理。这也算是专业人才了。
说是五年放她出来,结果没有。
末代皇族,很多规矩改改废废,掌握最底层宫女命运的规矩,全靠小主一张嘴。
用她用得太舒心。
说是再留两年,但月例不知怎么地,也开始克扣了。若不是这场大乱,她都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宫,与父母相见。
她出宫,穿了小主赏她的一件最好旗袍,拿银子买通了宫门太监,事实上,帝后离宫逃命、联军士兵撘长梯爬上城墙攻城,不管送不送银子,也已经有很多人偷偷往外跑。
身为汉人宫女,宫中规定不得缠足,这也是她能跑出来逃命的前提条件。
跑出来容易,但没想到,留在城内是个死,跑出城外,还是个死。
如今倒好,几年的积蓄化为泡影,兵荒马乱的,路上就被人抢了。
1898年“百日维新”期间,有大臣直接向皇帝上奏《请禁妇女裹足折》,请求以朝廷诏令形式严禁缠足。但汉族人在民间一直不遵。
王妈见她一双天足,先是呆了一呆。
宫廷之外,谁家姑娘敢不缠足。尤其是本府的小姐更是三寸金莲。也就是个别丫鬟婆子敢。
只有宫中宫女要服侍主子,和满族关外女子,被明令禁止缠足。
等乌鸦脱掉脏旗袍,眼见着她身上的红痕斑点和青紫,王妈痛惜地说一句。
“造孽哟!”